你必定看到了前两天发布的2025年中心一号文件,很多人都关怀文件上的这句话——「〔2025/2/23,《中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村庄变革厚实推动村庄全面复兴的定见》〕
的确,这句话清晰划定了宅基地的红线与禁区。可是,有些人仅仅仅断章取义,就滋生出这些主意:为了保住村庄宅基地,就不在城里落户了;宁可多花点钱读私立学校,也要保住村庄宅基地;保住村庄宅基地,便是给自己留条后路……
咱们能够再来仔细读一遍——「不答应乡镇居民到村庄购买农房、宅基地」,请注意「购买」这个词:「购买」当然是不答应的,但「具有」能够有条件地答应。从直觉上看,「购买」和「具有」似乎是近义词,但其实它们是两回事。
乡镇居民真的能够「具有」村庄的宅基地?在宅基地确权挂号之后,即使村庄人口在乡镇落户,他们的宅基地运用权仍受法律保护,不会主动失效,依旧能一向「具有」。对此,历年的都有清晰说法,咱们咱们能够按时刻次序把相关表述给罗列出来——
「不得以农人进城落户为由强制回收宅基地运用权。」〔《中心村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村庄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宅基地批阅管理工作的告诉》,2022年〕
「不得以退出土地承揽经营权、宅基地运用权、团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人进城落户的条件。」〔《农业村庄部关于加速农业搬运人口市民化若干政策措施的定见》,2022年〕
「不得将农人是否退出宅基地、承揽地等作为资历权确定条件。」〔《农业村庄部关于做好村庄团体产权制度变革试点工作的定见》,2020年〕
「不得以退出土地承揽权、宅基地运用权、团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人进城落户的条件。」〔《中心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动城乡交融开展体系机制变革的定见》,2019年〕
「保护进城落户农人土地承揽权、宅基地运用权、团体收益分配权。地方政府不得强行要求进城落户农人转让在村庄的土地承揽权、宅基地运用权、团体收益分配权,或将其作为进城落户条件。」〔《国务院关于施行支撑农业搬运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告诉》,2016年〕
「不得以退出宅基地、承揽地等作为农人进城落户的条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动户籍制度变革的定见》,2014年〕
简而言之,这些文件说的是:假如你原本是村庄户口,你具有宅基地的产权证,你进城落户,宅基地依然是你的。这跟本年的中心一号文件并不矛盾。中心一号文件所说的状况,即「不答应乡镇居民到村庄购买农房、宅基地」,跟你的状况不是一回事。
●第一个问题:宅基地运用权能承继吗?即使你现已进城落户,你也能够承继。天然资源部《关于村庄宅基地运用权挂号有关问题的告诉》(2020年修订)说得很清楚:「农人的宅基地运用权能够依法由乡镇户籍子女承继并处理不动产挂号。」
我国的乡镇化还在持续。国务院依然着重「乡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经之路」,方针也很清晰,即未来五年非流动人口乡镇化率要提升至挨近70%〔《深化施行以人为本的新式乡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2024/7/31〕。
咱们方才评论的这样一些问题,都是乡镇化的痛点:清晰了宅基地的具有权与承继权,年轻人(尤其是大学生)进城落户才不会有后顾之虑——保住村庄宅基地,便是给自己留条后路。
中心一号文件是很崇高的。这项传统现已连续了二十二年:从2004年开端,每年的中心一号文件,全部都是关于三农议题。
未来几年,咱们还能看到更多关于「城乡交融开展」与「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新政策,正如DeepSeek所写的格言:城市发明文明高度,村庄孕育生命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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